都创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,治理机制为合伙人制度,由合伙人进行企业管理,合伙人是企业的权力机构,负责公司的决策与管理。
1.公司有4名创始合伙人成立,创始合伙人拥有公司管理、发展的最高权限。
2.省级合伙人是公司的发展核心,在省级范围内拥有所有权限。
3.市级合伙人是公司业务的承接基础,拥有服务范围内最大的自主权限。
详见以下合伙人手册:
都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伙人手册.pdf
合伙人承包经营协议书.pdf
技术支持:红树林软件 版权所属:都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
支持电话:13713181272